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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案工程款债权转让纠纷案例
2021.03.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案工程款债权转让纠纷案例
代理律师:严俊峰,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一
代理原告大连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某公司建设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标的 3000 余万,该案经历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辽宁省高院二审,期间保全了案涉工程,并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确定结算金额,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涉及到政府的干扰以及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等事由,执行困难。后代理人提请辽宁省高院将该案指定移送葫芦岛市中院执行,期间某国有企业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经葫芦岛市中院、辽宁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终驳回了执行异议之诉请,历时8年,该案全额执行回款。
案例二
代理申请人大连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大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标的 1000 余万元,该案经大连仲裁委员会裁决生效,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该案焦点问题为:对于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出现重复报价,但仍然中标并实际施工,此后在工程结算中是否应当予以扣减,以及合同约定不明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是否应当据实结算。该案已全额回收裁决书确认的工程款。
案例三
代理某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标的 1100 万元,该案焦点问题为:如何不通过司法鉴定程序完成工程款结算。代理人巧妙通过工程款结算报送资料有效送达,发包人不予回复,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诉讼策略,迫使被告为避免承担未进行鉴定的不利后果,主动与原告进行结算,从而达到快速结案回款的诉讼目的。
案例四
代理某银行与某住建局涉及的建设工程款债权转让纠纷案:
案件标的2亿元,案件焦点为:债权转让所涉及工程款的计算方法,以及未完工程量造价问题,该案一审因涉及到市住建局及国资委,一审未准许代理人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以债权转让条件未成就为由驳回原告诉请。 二审辽宁省高院认可了代理人的意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